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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误会。车辆融资租赁不是购车抵押。租车并购车并非违法。

发布时间:2021/01/02

“首付三千元买一辆新车”,“首付零元买一辆新车”……无论是在电视上还是在自动扶梯上,到处都能看到这样的广告,但它真的可以买一辆新车这么便宜?

汽车融资不是汽车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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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汽车租赁,省会城市高先生计划从某个平台订购车辆以超低首付,但当他签署合同时,发现“我获得了“金融租赁套餐”合同”。合同中的甲乙双方均明确标识为出租人和承租人。出租人是金融租赁公司,而不是汽车销售平台。”

令他更加困惑的是,该协议不仅不是汽车销售协议,而且还说:“所有权的转让将在购车一年后进行。”营业员解释说我的资历不好,我担心风险。这使人们感到自己在坑中。我付了首付款,就贷了。最后,这辆车不是我的。一旦出现问题,我的权利将不受保护。

透彻了解后,他了解到,低首付本质上是汽车融资租赁,这意味着以“租赁购买,分期付款”的形式购买汽车,销售平台从汽车销售中获取收益。 ,服务费和利差。等,并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据报道,有许多消费者被这种方式欺骗,并且卖方将车辆融资租赁与车辆抵押混淆以进行宣传。

来自第三方电子商务投诉平台“电子商务消费者纠纷调解平台”的投诉案件显示,自2019年以来,总共收到了数十起有关新车零售的用户投诉。热门投诉主要集中在退货问题,平台消费欺诈,汽车质量问题,平台价格低于4S商店,不符合规定的扣款扣除以及未经许可拖曳车辆的问题。

消费者有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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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车辆融资租赁通常采用“ 1 + 3”模型。用户以低首付款的方式租用一年,在此期间车辆所有权属于平台。一年后,用户可以选择一次还清,或申请最长36期分期付款,或支付车辆费用,或继续租赁。这种模式也是汽车的新零售方式,该领域投入了大量资金。

为应对新的汽车融资和租赁零售模式,网络经济电子研究中心的特聘研究员,北京志林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赵占柱认为,租赁代理模式本身并未违反法规,但许多平台尚未提前对其进行充分解释。可能太委婉地让消费者误以为仍然是买卖协议关系,而且他们不知道第一年实际上是租赁关系。这是欺诈行为。

根据商务部2017年发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供应商和经销商被视为售后服务责任的双重主体,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得到充分尊重,经销商必须表达服务内容。而价格,履行重要的提醒义务。

在订购车辆和售后服务时,消费者有权了解选择和免费消费。从这个角度来看,企业没有明确陈述并让消费者不完全理解是不合理的。

提醒:请注意协议条款,以免发生风险

一个常年吃素的人的广告使这种情况发生了,所以无论他有多忙,我都必须看它!

对于网络金融租赁的运营模式,网络经济学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提醒应注意以下风险:

首先,在转让汽车所有权之前,汽车所有权属于平台,并且用户仅拥有使用它的权利。作为平台的所有者,平台有权行使车辆的拥有,使用,利润和处置的权力,包括当用户违反合同时,平台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用户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同时,当司法部门强制执行该平台时,汽车也可能被扣押,扣押,拍卖和其他风险。此外,对于用户而言,在租约期结束后,该平台通常会为转车设置更严格的条件。

第二,根据《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汽车租赁,法规的规定,在融资租赁中,租赁财产不符合约定或者不满足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取决于出租人的技能来确定除租赁财产外或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财产的地方。因此,在用户自行选择车辆的情况下,如果车辆有缺陷,则用户无法要求免收租金。

基于这种风险,消费者应非常注意相关的违约风险,注意每个平台的操作模式的差异,衡量自己的消费习惯,选择适合自己情况的购车模式,并尝试选择提供离线汽车购买体验和服务的平台。与平台达成协议时,您应注意与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关的协议条款,并要求对接人员清楚地解释您是否不了解专业词汇或有疑问的协议条款,以减少购买汽车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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