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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公司消失牵出三角债 西安车主与租车人都成受害者

发布时间:2020/09/25

本想着贷款买的车放在租赁公司出租,既能缓解按揭压力,也能赚取收益,没想到租赁公司突然消失,不但租金打了水漂,车辆也无法收回——租赁者称,当初租车时一次性交了数万元,如果退还了车辆,那他们的损失又该如何挽回?如今,涉及此情况的数百名车主中,多数车主赢了官司遇到执行难、讨车难。租赁公司是否故意将车转租后跑路?还是以车为载体诈骗或非法集资?同样是受害者的车主和租车者,面对关门的租车公司,又该如何维权?

想赚租金

将车交给租赁公司收租金 车辆被转租后租赁公司“人去楼空”

9月4日,西安城南。27岁的杨女士说,自己花十几万买了辆新车,却因一次短暂的租赁,至此4年多时间既未收回租赁费,车辆也要不回来。杨女士只要有休息时间就处理车子的事,从打官司到寻车,说起其中的艰难,她忍不住哭了起来。

杨女士介绍,自己2016年7月通过分期贷款,花费11万元左右购得一辆丰田轿车,每月定期还贷。由于单位效益不好,工资一再下降。为缓解压力,2017年3月24日,杨女士通过陕西汇盛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盛昌公司)将车辆做了转租业务,约定租期到2020年3月23日,汇盛昌公司每月应付给杨女士租金2777.78元。但从2018年11月开始,汇盛昌公司就一直没给杨女士付租金,并拒绝归还车辆。杨女士没收到车租金就去了租赁公司,结果租赁公司人走楼空,再也联系不上。她从其他车主处获悉,汇盛昌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杨女士的车子由此下落不明,2018年底开始,杨女士就一直寻找车辆。

杨女士去管辖的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说是民事纠纷,应该去法院起诉。

2018年12月,杨女士和多名车主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杨女士手持的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陕0112执4031号显示: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某某与被执行人汇盛昌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汇盛昌公司,法定代表人党某昌(总经理),执行标为:1、返还车辆;2、支付固定收益金、违法金及案件受理费,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同时被执行人公司信息、银行存款、房产、国土、车辆、互联银行等进行查询,暂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查,被执行人涉嫌经济犯罪,已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落款日期为2019年6月24日。2019年6月申请了强制执行,去未央法院执行局,执行局称涉案车辆太多,移交经开分局经侦大队。2019年12月,杨女士和其他车主到经开分局经侦大队,警方称属于法院管辖范围。他们又到法院执行局,法院承认案件的确又移交回来,但一直没有结果。

杨女士介绍,虽然法院裁定胜诉,但数十名车主至今一直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

辗转寻车

终于找到车辆 租赁者称也是受害者拒不还车

官司赢了,但经济损失没得到补偿,车辆也没要回来,杨女士陷入尴尬的讨车局面。期间,和她有相同经历的车主们自发建立了一个维权群,群友告诉杨女士,她的车在商南县出现过。

杨女士立即前往商南县寻车,转过无数个大街小巷,终于在街道上见到了自己的车。8月17日,杨女士第三次发现该车,跟踪发现车辆开到了商南县一政府部门,从该单位工作栏中找到驾车的人为该局李某某。杨女士拿着车钥匙开门时,发现车锁被换了。杨女士找到李某某,李某某称这辆车是他租赁的,换锁是担心车辆被人偷偷开走。

9月10日,杨女士提供了自己与租车人李某某的视频,李某某手机中名为“租赁”发来的信息显示:不要再开所租车辆,立即将车行驶证收回,将车锁入安全车库或放到乡下亲戚家安全存放,信息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李某某说,自己看到这个信息才更换了车锁。

9月15日,华商报记者联系了李某某,他在电话里称,自己当初跟租赁公司签定的合同是一次性交了82000元,一年租期满后会退还这些钱,只收取2993元的手续费用。现在租赁公司找不到了,如果还车的话,他的损失如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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